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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银行全球监管报告》发布会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作者: 

5月30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所、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数字金融开放研究尖峰计划联合承办的《开放银行全球监管报告》发布会暨大金融思想沙龙第163期会议以线上直播的方式举行。

报告发布会由IMI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执行所长宋科主持发布,IMI顾问委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IMI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金融科技研究所所长王国刚,IMI学术委员、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创始秘书长、中国银行业协会原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蚂蚁集团研究院院长李振华,《开放银行全球监管报告》课题组成员袁阳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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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与会嘉宾的观点集锦:

王忠民

IMI顾问委员、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


开放银行应注重源代码开放、加密逻辑和后台基础设施的开放


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的开放银行赛道竞争中,弄清金融科技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每个国家的开放银行特色,对于中国未来的开放银行发展有积极的作用。王忠民认为,可以从三点底层逻辑进行辨析:

第一层是要把“开放”理解成源代码的开放,涉及到不同层次、不同维度的开放;只有对技术的开放,才能把原有的业务不断的切片、不断的分层、不断的分维,设计出不同层次和不同维度的API才能有效的开放。

第二层是要重视加密逻辑和隐私保护:只有加密才可以把“开放”和“非开放”之间的界限划得更加清楚有效,而且处理的方法才可以逐级、分类、分层处理得有效。

第三层是后台基础设施相应的开放程度和源代码开放程度不容忽视。基础设施的开放可以带来数字基础设施的规模无限性的基础服务,从而带来开放银行边际成本为零的基础设施服务,带来整体开放银行的高效能、低成本的普惠赋能的逻辑实现。注重底层逻辑,可以使未来中国的开放银行以一种可竞争的、有效竞争的态势参与到全球的开放银行当中。

概括来说,开放银行应是Digital Opening Bank:Digital是强调它的基础逻辑、应用逻辑、KPI场景等等;Opening是反映在全方位操作实践的行动和以快速的现代进行时去推进它的发展,全方位、全维度。

王国刚

IMI学术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金融科技研究所所长


开放银行发展需要进一步跟踪观察,但信息安全具有根本性


开放银行并不是法人银行,而是银行各项业务中的一种业务状态。在世界范围内,银行开放刚刚起步,在账户信息、支付和交易等业务上的拓展尚待时日,因此,需要进一步予以跟踪和观察。

从发展角度看,互联网、金融科技推动商业银行拓展了一些新的业务模式,开发了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但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基本理念。在中国,老年人无论从人口数量还是财富上看,都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因此从普惠金融角度看,开放银行应关注老年人的金融需求,提高技术的简捷程度,简化操作流程,扩展金融普惠性。

在开放银行发展过程中,应特别注重信息安全问题。一方面,数据加密确实能够解决一部分的或在一定场景下的信息安全问题,但要实现长久安全不止于此;在另一方面,如何使用信息?信息泄露是谁的责任,后果应由谁承担?如何权衡信息安全性、隐秘性和数据开发?这些问题在金融服务、技术和法律上都值得进一步讨论。具体来说,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同时进一步研究与数据相关的其他立法。

2.加快建设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推进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在准入和金融活动开展方面的监管全覆盖,避免因监管漏洞给开放银行带来不利影响。

3.加强消费者信息安全意识,降低甚至消除开放银行平台的操作风险。

4.提高开放银行平台运行的透明度,加强、加深金融消费者对开放银行的认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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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

IMI学术委员、

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创始秘书长、

中国银行业协会原专职副会长


大势所趋方兴未艾,开放银行需要科学有效的监管积极跟进


杨再平认为,作为数字空间的开放银行是国际国内金融创新发展的大势所趋,监管者既要看到开放银行的优越性,也要看到与其伴生的新风险。一方面,开放银行使数字金融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促进银行、合作参与方、科技公司参与者和客户多方共赢;另一方面,与开放银行相伴生的金融风险也更加多样复杂化,监管者应当高度重视其带来的数据安全风险、业务操控风险、接口技术风险(API风险)、网络安全风险、声誉维护风险、法律纠纷风险、参与伙伴风险这七大风险。

开放银行方兴未艾,科学有效的监管要积极跟进,以防“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在积极支持引导其发展的同时,要立法立规矩,建立行业标准。让数据标准、技术标准(API标准)、安全标准和参与方标准这四大标准先行,从行业团体标准开始,逐步升级为国家标准、监管法规要求,从而推进开放银行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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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开放银行大势所趋下,平衡数据共享三大主体关系是重中之重


陈道富认为,开放银行大势所趋的“势”本质上是数据时代,数据和能力在跨机构、跨领域的开放和共享在金融领域的体现,这种开放必然带来原有业务的重新细化和再分工、再组织。在这种背景下,业务与机构不再完全对应,而是被切分成可以进行社会化分工合作的多个环节。银企关系在重新整合,传统的边界正在模糊,行业形态也在重新组织。

陈道富同时强调,开放银行的核心是数据共享,其中存在三个主体,一是信息主体,二是银行和其他数据控制者,三是数据的价值挖掘和实现主体。实现三个主体间的平衡,既要保护信息主体的隐私,同时也要保护数据收集主体的数据安全和必要的利益,最后也要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实现的这种主动性,这三者的良好结合,对于数据共享来说至关重要。

最后,陈道富指出政府在开放银行体系建设与推进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面对即将到来的数字时代,哪个国家能够更好地平衡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和数据价值挖掘的三者关系,能够更好地提供治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就能够在数字时代里获得战略制高点。

以下为部分报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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