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推进金融科技人才培养与发展研究,建立城市金融科技人才竞争力评价体系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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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如何有效地界定金融科技/数字金融人才?我认为背景因素主要来自四个层面:产业需求层面、学科支持层面、政策与规制层面、国际比较层面。这四个层面在讨论中虽逐渐形成了一些清晰的共识,但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首先,在产业需求要素层面,金融科技相关概念的产业边界存在一定争议。出台专项政策、支持专项机构时,对于如何判定一个机构就是要支持的金融创新机构这一问题,专家在进行打分时存在一些争议。再比如,从产业统计的视角来看,前段时间统计局推出了数字经济产业的统计名录,把数字经济分为五类。其中第四类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又分为P2P网贷、第三方支付、类似于征信系统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三类;第五类里的产业数字化,涵盖数字金融,谈的是原有的银行业、资本市场、证券业、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何拥抱数字化转型。但所谓的非银支付、征信机构也是持牌机构,是否应该在产业数字化里?这些概念背后也存在争议。
第二,金融科技领域存在学科建设中的不足之处。主流的学科建设与实践脱节,一方面业界对理论的重视有所不足,另一方面做学科建设的人又很难找到现实当中比较规范的研究材料、研究素材、以及稳定的可检验状况,使得学科建设和实践结合难以实现。比如说有的老师发表了非常优秀的论文,利用了原有的P2P行业的数据,但现在这个行业都几近消亡了,那理论研究的政策与现实意义就弱化了。同时,学科建设还存在基础研究与教学之间的差异,后者则更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三,政策与规制方面,面对新金融问题存在新的挑战。金融科技的本质仍然是金融,政策与规制对行业边界的影响极大。比如以欧洲零售支付领域为例,欧洲的支付服务指令II(PSD II)出台之后,对整个行业边界带来巨大冲击。在此之前,大量欧洲银行跟所谓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由于法律限制,很难拓展合作。而欧洲新金融领域突飞猛进地发展的原因,是虽然欧洲GDPR对数据严格管制,但金融监管部门却在持续推动开放银行以及推出数字金融的战略计划。所以,政策与规制是要关注的。
第四,在国际比较因素层面,我们在人才建设中也经常希望进行对标,但每个国家的金融科技发展状况、院校教育情况、政策环境等都不同,使得对标难以简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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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意义
首先,经过调研发现,目前很多金融科技机构缺少人才。从院校的角度,我们考虑的是如何培养能够更好地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从在职培训的角度,研究意义是为现实当中金融科技创新场景的落地找到真正既懂金融、又懂技术的交叉型人才。一方面使得很多人在工作中有所拓展,另一方面要为金融科技创新工作找到合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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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与重点研究内容
研究方法是通过银行业协会等渠道发放《中国金融科技人才培养与发展问卷调查(2021)》,调研对象主要是金融科技人才集中的各类机构。调查问卷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情况、机制建设情况、金融科技人才现状、引进外部智力支持、金融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等五个方面,约40道问题。
在去年研究思路的基础上,此次研究报告侧重结构化分析,新增重点研究内容包括:第一,调研对象包括金融机构领导人员与金融科技专业人员,从多个角度分析人才发展规划及需求;第二,重点分析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人才现状与发展的异质性;第三,重点分析总行/总部与分支机构金融科技人才供给与需求的特点;第四,重点分析不同地区/城市金融科技人才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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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计划
今年6月份,我们启动了问卷调研设计工作,预计8月份启动问卷发放工作,9月份发布今年的报告。希望未来得到各方朋友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