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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IWorkingPapersNo.1615】地区执法水平对中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影响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作者: 

【摘 要】

本文试图解决“法与金融”文献中经典的工具变量无法用于地区研究的难题,探究在单一的法系渊源和统一的法制框架下,不同地区的执法水平如何影响金融发展。我们基于中国1997-200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以各省政法委书记是否受过长期专门法律教育为工具变量剔除了内生性,分析了执法水平对信贷市场、资本市场以及金融市场化的影响。整个样本区间内,执法水平的上升显著地促进了银行信贷规模扩张,但对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市场化的影响不显著。然而在2003年之后,执法水平的上升不仅促进了银行信贷,而且促进了资本市场发展和提高了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且该时期执法水平对各金融发展指标的影响,要比之前更显著,原因是政法委的地位在2003年之后有显著提高。

【关 键 词】

执法水平;金融发展;政法委书记;工具变量

【作者】

罗煜,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财政金融学院讲师

何青,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薛畅,香港中文大学经济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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