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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化态势】2015年3月2日人民币国际化态势综述
时间:2015年03月02日 作者:
2月RQFII新批额度70亿元 总额度达3115亿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2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2月27日,已批准103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累计获得可投资总额度3115亿元,较1月末增加70亿元。2月四家韩国机构首次获批RQFII额度,东部资产运用株式会社和东洋资产运用(株)分别获得20亿元额度;NH-CA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韩国投资信托运用株式会社分析获得15亿元额度。香港地区RQFII总额度已达上限2700亿元。截至2月末,新加坡的机构获批总计123亿元的RQFII额度,英国累计获批122亿元额度,法国和韩国分别获批60亿元和110亿元额度。德国尚没有机构获得RQFII额度。 截至目前,RQFII试点已拓展到11个境外国家和地区,可投资额度达9200亿元。其中,香港获得的RQFII额度最高,达到2700亿元,台湾地区获得1000亿元额度。新加坡、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瑞士分别获得500亿元RQFII额度,英国、法国、韩国、德国分别获得800亿元RQFII额度,卡塔尔获得300亿元额度。RQFII被追征5年税款 不会出现大规模资金撤离
中国有关部门近日拟针对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税收采取专项清理活动,追征税款的时间范围为2009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16日。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在处理口径上,对于股息、利息类所得征收的税款按照规定加征滞纳金,对于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征收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在税款计算方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以每次交易收益为应纳税所得额,按次适用10%税率并计算应征税款,不可多笔交易盈亏相抵。 有业内专家认为,QFII所得税涉及的只是利得部分,与营业税相比数额较小,在我国税收收入占比中也是微不足道的,QFII不会因此政策而出现大规模撤离现象。此举目的不在于增加税收收入,而是通过税制的明确完善资本市场运行规则,吸引更多退休基金等大型海外投资机构入场。香港金管局宣布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优化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2月26日宣布优化提供予参与香港人民币业务的认可机构(参加行)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调整人民币日间及隔夜回购利率的计算方法。为了减低回购利率的波动,新的计算方法将由基于离岸人民币银行同业拆息的单日定价,改为基于定价的3天移动平均数。金管局也借此机会调整日间回购协议转为隔夜回购协议时的利息安排。下列的优化措施会于2015年3月2日生效: 1.适用于隔夜回购协议的回购利率将改为最近3次财资市场公会隔夜人民币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包括回购协议交易当日的定价)的平均数加50基点。 2.适用于日间回购协议的回购利率将改为最近3次财资市场公会隔夜人民币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包括回购协议交易当日的定价)的平均数。 3.每日下午11时30分前仍未偿还的任何日间回购协议会自动转为隔夜回购协议,参加行须全数支付根据上述隔夜回购利率公式计算的隔夜利息。相关的日间回购协议的利息会获得豁免。【推荐阅读】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3月2日人民币国际化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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