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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毓敏:关于财政体制改革,学术界应关注的五大问题

时间:2019年03月29日 作者: 
中国在经历改革开放40年后,经济社会所面对的国际国内环境日益复杂。从大的局面看,这些问题是我们国家经济转型期必须要面对的,而且也是必然会出现的,我们需思考的是采取什么样的对策,短期内渡过难关、长期实现经济顺利转型。

从当前看中国经济问题确实很多,但要抓主要问题来解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隐含了很多信息,包括未来财政体制的改革方向。

今年预算报告特别强调分析当前的财政收支形势,我认为比较重要的问题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收支平衡压力

收支平衡压力的地区性差异是非常大的。调整税率对于行业的影响会导致行业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发生变化。增值税减税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可能改变区域的布局,以及改变行业结构,我认为需要做一点学术性的研究,税率结构调整的目标是不是能够实现,目标一是降成本,二是促转型创新,不是单一目标,至少应该是双重目标。

另外一个问题是当减税措施实施后,各个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公平性和效率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减少,必然寻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中央财政如何转移支付、是不是公平合理,对地方财政影响会增大,从而倒逼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必须要改革。这是一个学术界要研究的问题。

财政可持续性问题

目前财政可持续性问题集中体现在地方财政, 2018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是7.39万亿,规模可控。但如果把大量的隐形债务考虑进去事情可能会有些变化。我们国家地方隐形债务问题很复杂,不是说发达地区有钱就没有债,有时候可能还正相反,越有钱越容易发债,越容易发债就滚动得越大,但它的可持续性并不代表就越强,这三者之间不一定存在必然因果关系。这个问题大家要去关注。房地产市场预期也会影响到未来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性。

社保问题

从全国看社保基金是有结余的,主要是我们国家区域间有特别大的不平衡,而且越来越严重,人口流动就直接反映这个问题,人口净流出的省份老龄化在加快,需要通过中央实施社保基金调剂去解决。今年我们财政制度改革当中出现一个新词叫“共同财政事权”的转移支付,划归一般转移支付项,所以,今年专项转移支付占比已经降到10%。主要是由中央承担一部分支出划给地方,这部分支出主要是教育支出和养老支出。这要在下一步预算法实施条例当中把它规范进去,得到法律的认可。学术界可以研究这样的改革是否能提高政府的支出效率?能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

在这样的财政形势下,我认为学术界应该主要关注以下五个问题。

1.如何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

这是一件大事儿,现在所有的税法都有税收优惠条款,这些优惠到底解决了什么问题?这些税收优惠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导向和目标?没有评估。真正的税式支出制度是为了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这两者应该实现一致性,这样的制度应该如何建立?必须真正建立一套中国自己的税式支出制度,不一定马上就建好大框架,可以先从单个税种做起,甚至可以先做区域性的研究。

2.如何改革和完善我们国家的转移支付制度

现在的转移支付制度和地区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济社会发展均衡化是什么关系?它起没起到这样的作用,我们需要一个评估。还有,财政资金投入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之间的关系需要做量化的研究,比如财政投入到什么程度才能够改变这个地方的贫困状态?有没有阈值的问题?蜻蜓点水式的资金投入再持续可能也没有效果。这需要做一些实证、量化的研究。

3.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问题

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这里面的问题其实非常复杂,涉及到会计标准,以及地方财政状况真实性能否通过权责发生制反映等问题。与此相关的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分析体系问题,包括指标体系构建,这是基础性工作,需要加快研究。

4.政府债务问题

我认为需要加快推进我国政府债务管理的立法进程。从全球看,各国做法不同,政府债务管理有全国的统一立法,也有分开立法的,我认为都可以,但政府债务管理必须要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学术界应该认真研究这个问题。立法问题解决了之后,它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很多债务管理相关的问题,包括信息不透明,因为只要立法,它必须要透明。还有相关的政府债务发行定价机制、交易制度、债务统计、动态监测等这些问题都应该去研究,这恰恰也是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非常大的基础性工程,这些工程做好了,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5.税收法定问题

2020年要实现税收法定,立法任务非常繁重。现在18个税种当中剩8个税种要完成立法。涉及到关税、消费税等,以及税收征管法的修改问题,这些问题非常需要学术界研究,为立法提供学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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