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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金融圆桌会议十周年特辑:金融科技与银行转型

时间:2018年01月18日 作者:IMI 

导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 李文红】   一、对金融科技的几点认识 首先,金融科技是金融业发展中的正常现象,既不应该神化,也不应该轻视。长期以来,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已经历过多次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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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 李文红】

 1 一、对金融科技的几点认识 首先,金融科技是金融业发展中的正常现象,既不应该神化,也不应该轻视。长期以来,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已经历过多次技术创新,如ATM机、电视可视图文技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一方面,新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加速了新型服务模式的诞生,在一定阶段对传统银行体系产生影响,但还未从根本上改变金融业务模式、法律关系和监管体制,也没有对金融体系稳定产生大的冲击。另一方面,当前金融业面临的技术环境较以往也呈现新的特点,尤其是分布式账户(包括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科技范畴中,被广泛认为是最具发展潜力的代表性技术,也最有可能对现有金融业务模式产生重大甚至可能是颠覆性的影响。此次金融科技是否会从根本上改变现有业务模式和监管框架,还有待观察。 目前,国际上对区块链、分布式账户技术的主要看法为:一是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应用效果还有待实践检验;二是若在金融领域广泛采用,可能会对金融业务模式和支付清算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三是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尚不明确,未来可能对监管形成重大挑战。目前国际上的初步共识是:监管当局应当密切关注、分析该类技术的发展应用情况,与业界保持充分沟通,但现阶段暂不需要制定专门的法规制度。同时,各国监管当局均在积极进行观察研究,分析其是否有助于金融业的发展和风险管控,以及可能对金融体系稳定产生的影响。 其次,金融科技具有积极作用,也存在潜在风险和监管挑战。一方面,金融科技有利于扩大金融覆盖面,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另一方面,在微观层面,可能会增加信息科技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对现有银行盈利模式形成挑战;在系统层面,可能会增加机构之间的关联性和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强化“羊群效应”和市场共振,增加风险波动和顺周期性,从而对监管有效性提出了挑战。这也要求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密切关注金融科技的发展变化、潜在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适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二、关于金融科技的国际监管进展和趋势 近年来,国际监管组织普遍加强了对金融科技的关注和研究。各国际监管组织先后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分别从不同角度研究金融科技的发展演进、风险变化、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和监管应对等问题,探索如何相应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其中,金融稳定理事会主要关注金融科技(近期重点是区块链、分布式账户技术)发展对金融稳定的潜在影响。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主要关注金融科技对银行经营模式、市场地位和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以及对银行监管提出的挑战。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设在国际清算银行)主要关注金融科技(近期重点是区块链、分布式账户技术)对传统支付方式和支付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的影响。国际证监会组织主要关注区块链、分布式账户、云计算、智能投资顾问等金融科技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以及众筹融资业务风险、网络信息安全等问题。 从国家层面来看,各国监管机构也密切关注金融科技发展,探索完善监管方式。第一,建立内部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风险评估。包括指定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承担金融科技的监管协调职能,成立金融科技协调工作组负责风险监测和政策完善等。 第二,探索完善监管方式。包括建立监管沙盒、创新指导窗口和创新加速器,尤其是监管沙盒机制在国内引起了广泛关注。监管沙盒是指针对现有监管框架内尚需观察的金融产品、服务或机构,由监管机构根据其风险程度和影响面,按照适度简化的程序,允许金融机构或科技企业在限定条件下,利用真实或模拟的市场环境开展测试。经测试表明适合全面推广后,可依照现行监管法规,进一步获得全面牌照,并纳入正常监管范围。如: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于2016年5月正式启动实施监管沙盒,向金融科技企业发放有限业务牌照(业务规模不超过5万英镑、限定客户数量和合格投资者标准等)进行测试。首批有69家企业提出申请,但只有24家获准进入监管沙盒,其中有18家完成了测试程序。迄今为止,尚未有金融科技企业完成沙盒程序后获得全面牌照。在采用该机制的两个典型国家(英国和新加坡),目前均有企业在测试中了解到金融监管标准的严格性和相关合规成本后,选择退出了监管沙盒。总体上看,监管沙盒本质上是一种有限业务牌照机制,与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试点机制具有相似性。其主要定位于帮助市场主体全面、准确了解监管规定,理性评估申请金融牌照的必要性,避免牌照申请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成本浪费,也避免在合规问题上“走弯路”。同时,有利于监管机构提早介入金融创新活动,适时明确监管导向和标准。我国的试点机制就是中国的“监管沙盒”。下一步,我国监管机构应密切跟踪研究其他国家/地区在监管沙盒机制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试点机制, 第三,各国监管者普遍认为,技术创新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渠道、提高经营效率,但代替不了金融的基本功能,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和突发性。目前,金融科技虽然发展较快,引起广泛关注,但尚未产生新的金融模式,仍未超越存款、贷款、支付、证券发行、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的范畴。从国际普遍做法来看,各国监管机构均遵循技术中立原则,在现行监管框架下,按照金融业务本质来实施监管。不论是金融机构还是科技企业,只要是从事同类金融业务,就应取得法定金融牌照,遵循相同的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 总体来说,与金融科技相关的牌照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吸收存款类;第二,发放贷款类;第三,支付类;第四,资本筹集类;第五,投资咨询类。各国监管机构均根据金融业务实质来明确两个问题:第一,需不需要申请牌照,第二,申请什么样的牌照。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相关调查,在存款业务方面,几乎所有国家都要求吸收公众存款需获取金融牌照,大多数国家要求获得全面银行牌照(Full banking license),部分国家允许通过有限银行牌照(Limited banking license),在有限范围内吸收存款。在贷款业务方面,多数国家要求使用表内资金发放贷款、在表内承担风险的业务需获取金融牌照,牌照类型包括全面银行牌照(多数国家)、有限银行牌照或放贷业务牌照。在支付业务方面,多数国家要求持有金融牌照。如果形成了客户资金沉淀,多数国家需要取得全面银行牌照、有限银行牌照或支付牌照。在资本筹集业务方面,主要指股权众筹活动,各国普遍将其视同股票发行,纳入证券发行的许可和监管范畴。在投资咨询业务方面,几乎所有国家都要求获得投资咨询业务牌照。 另外,从国际经验看,资产管理业务是一项重要的、与投资咨询相互独立并行的金融牌照,需要接受严格的金融监管,其监管标准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之后进一步得到强化。欧洲各国、美国、香港等多数国家和地区均实行“双审制”,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不但需要事前申请牌照,而且向零售客户公开发行的每只资管产品,也需要事前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有的国家和地区还实行“三审制”,对资管行业的从业人员资格实施事前审批。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的《证券监管目标与原则》,要求监管机构对面向零售投资者发行的资管产品,应实行业务资格和产品发行“双审制”。目前,国外基本不存在采用“纯线上”模式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金融科技领域涉及的主要是与智能投顾相关的投资咨询业务牌照。 总体来说,各国在现行金融监管框架下,根据金融业务的本质分类实施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其中,吸收公众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从事投资咨询、开展资产管理等业务均设有严格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对于金融科技领域,应重点关注相关机构是否实质上向不特定人群筹集资金或吸收存款,是否实质上从事了证券发行、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等业务,进而判断其是否应当申领金融牌照并接受相应监管。其中,是否形成客户资金沉淀,为确定是否需要申领银行牌照或者参照银行监管的主要考虑因素。 在此,监管机构主要关注两个问题:第一,如果从事了金融业务,是不是依法获得了相应的牌照?如果获得了牌照,有没有超越牌照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第二,获得了牌照,开展了某项金融业务,是否遵循了相应的监管规则,是否实施了与所承担的风险性质和水平相匹配的风险管控措施,以及是否遵守了账户实名制、客户身份验证、产品宣传销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行为监管规则? 第四,各国监管部门普遍注重加强对金融外包风险的监管。金融科技中的分布式账户、大数据、云计算、客户身份认证等技术应用,大多数属于金融机构的外包业务范畴,各国监管机构普遍将其纳入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下的外包风险监管范畴。但是,外包业务环节中的金融风险不能被一并“外包”,金融机构仍需承担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各国均要求金融机构对外包业务环节视同自身运营管理,执行统一的风险管理标准,不能因外包而降低管理要求,并要求金融机构针对外包服务机构(相关金融科技企业)建立必要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持续监测制度,在外包服务协议中约定服务范围、清晰界定责任义务等。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美国科技企业选择加强与持牌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其提供外包服务,而非自身去申领金融牌照,并已成为美国金融科技发展的总体趋势。对此,美国银行监管机构加强了对银行外包服务的监管,包括有权根据科技企业所承担外包服务的性质,对其直接实施现场检查。 三、关于金融科技监管的思考与建议 对监管机构来说,对金融科技的发展既要采取开放的态度,也要保持冷静。 第一,要采取开放态度。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新兴技术的关注、监测和研究。当前尤其要密切跟踪研究分布式账户、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发展对金融业务模式、风险特征和金融监管的影响,应加强与业界,包括持牌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的沟通交流。 第二,要保持冷静。监管机构也许不需要知晓全部的技术细节,但需要了解新技术的基本属性。最重要的是,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要穿透业务名称和业务现象去分析并界定业务的本质。比如,美国监管者把Lending Club的网络借贷模式认为是证券化活动,把ICO认定是证券发行行为。只要从事业务本质、法律属性、风险特征相似的金融活动,就应遵循统一的监管规则,这也是功能监管的核心要义,有利于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监管套利,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同时,也是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将所有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这一要求的重要举措。 在金融业快速发展、产品创新日益丰富的情况下,如何恰当、及时对名称和形式复杂多样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进行“穿透定性”,已成为各国监管机构面临的重大挑战。近日,“一行三会”等七部委经过反复研究分析,认定代币发行融资(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就是及时“穿透定性”、治理非法金融活动的一项重大举措。 在持牌经营、规范管理的框架下,未来“金融+互联网”将会成为发展主流。目前,我国银行业正在开展直销银行子公司试点。直销银行是指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通过计算机、手机、电话以及其他电子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形式。从国际经验来看,商业银行开展直销银行业务,既有内设部门(事业部)形式,也有子公司形式。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均是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业务定位和专业能力所做的自主选择,体现了银行业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趋势。部分银行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将电子化、网络化银行业务用子公司形式实现专业化经营,有利于直销银行差异化发展,并与母行之间建立风险隔离机制,同时也有利于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引入商业银行审慎经营文化和风险管控技术,促进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各类直销银行经营模式。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 王永利】

2 第一,现代金融是高科技的金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和核心,如果它不能高效便捷的聚集和配置金融资源,控制金融风险,那么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会非常大。因此,整个金融都会运用最新的,当然也是相对稳定的、成熟的技术来提升自己。银行作为金融的一个主体,一直是这样发展过来的,从手工记账到计算机,再到今天的互联网,从支付通知的邮划、电划到电子银行、移动支付等等。毫无疑问,随着技术的发展,金融,尤其是银行必然要积极的应用这些新的技术,推动自己转型升级。 第二,互联网时代金融科技正在推动金融进入一个更快的转型或者更明显的转型阶段。随着宽带传输、移动互联这些技术的不断突破,云计算、大数据的成熟应用,今天的互联网已经取代了原来IT的核心地位,推动区块链、智能合约、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的发展,当今世界在技术上已经从IT时代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变化是非常深刻的,它能够实现互联互通,跨界融合,由此推动产业链垂直整合、横向开放,相互组合协调发展,或者说叫生态发展。正因为这样的变化,带来很多商业组织、社会组织、商业模式、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变化。 金融也同样如此,其发展轨迹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金融自从产生就一直朝着专业化、独立化的方向迈进,形成了一个与实体经济对应的“虚体经济”的概念。互联网出现以后,越来越多的金融功能开始回归,直接融入到经济运行的过程里,一体化运行,从而推动金融越来越多地回归实体经济,推动金融发展轨迹发生深刻转变。从这个方面讲,包括比特币、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在内,互联网确实在深刻的改变世界,而且才刚刚开始,所以要高度关注。互联网的时代将对金融、对经济社会都将产生深刻的冲击。 第三,中国的金融急需加快转型。改革开放后中国的金融发展了的30多年,与自己相比有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规模、质量还是技术、水平都有巨大的变化。但是与发达金融体相比,与中国金融在全球应该有的国际影响力相比,还相差太大。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且还在加快发展,中国是全球许多商品最大的贸易国,但是我们的定价权、话语权非常低,原油期货到现在还没有推出来。 整个中国金融同样需要加快转型,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2017年无论是房地产的政策还是金融的各方面政策都有许多变化,接下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也一定会有很大变化,真正迈进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如果依旧按照前几年,前十几年的发展思路来发展经济金融,就会犯严重错误,包括互联网、FinTech,如果还按照前几年缺乏适当监管的模式发展,可能也要有问题;其次,从中国的国际地位来讲,从急需形成中国国际领先影响力这个角度来重新布局中国的金融,不是说银行大、保险大就真正有影响力,而是要有足够大的开放的,有中国标准、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交易市场,这样才会有足够大的国际影响力;第三,科技,金融科技的发展一定会给带来很多影响。这三方面将推动中国金融的重大转型。 事实上,中国的金融在IT时代还是很领先的,但是到了互联网时代,就没那么领先了。原因在于,之前中国的金融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而互联网时代恰恰是要与实体打通,所以现在很多东西我们都无法实现,不仅仅是在业态上,还在体制机制上,中国金融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与互联网企业相比差距是很大的。如果将银行与现在那些生态化的企业相比,第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获客成本。生态化的互联网企业已经有非常强的客户粘性,比如阿里从淘宝、支付宝、余额宝一路发展起来,腾讯从QQ、微信开始,进一步发展微信支付、小额贷款,并且通过对客户的广泛连接和多纬度的认知,发展出大数据征信或风控模式,相对而言,银行没有这种生态基础,获客成本会大大提高,甚至会有几倍、几十倍的不同;第二个不同在于对顾客认知的维度和时效性有很大的不同,银行无法依靠人工实时了解小微客户的信息,对小微散户的授信能力不足。类似这些方面,我们必须要加快转型。 第四,积极利用金融科技推动金融转型,特别是银行转型。尽管中国的主体金融在互联网时代有点落后,面临很大的挑战,但是传统金融机构,特别银行,依旧有它的优势,比如品牌优势、信用优势、专业优势、资金优势等。这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所有的金融活动全部要纳入监管,也有利于金融领域的公平竞争。 传统金融也要找好自己的路,从一个银行来讲,一定要明确未来是什么都做,还是找准自己的专长和特色去做。分工依然是这个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有的人专项做底层的技术,比如区块链的底层技术,有的人专门做平台建设,有人专做大数据等,大家需要合作。所以金融包括银行,不是“大而全”,而更多的是“专”,或者是“小而专”、“小而精”,有好的内容货功能就一起合作,比如说公民身份和公共信息的平台,网络的平台,区块链的平台等。 在这些方面,专业、开放、合作、共赢是未来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利用新技术改造自己转型升级的一个必然方向。所以要拥抱互联网转型求发展,特别要转变的观念是各个行的决策层,不能再认为金融科技只是技术部门的事,到现在很多机构的决策层的领导并没有认真去研究互联网、区块链,所以到了真正要决策的时候,就不敢去理直气壮去决策,因为互联网、区块链等未来的投入是巨大的,而且周期比较长,如果决策层看不准、不坚决,就无法继续推行下去。所以这些方面,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是,中国在新技术应用方面一定会走在前列,而且这个新技术来对中国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跨越领先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祝愿中国的金融能够在这个时代里边发展的更好!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 王忠民】

 3 一、引言 我们在探讨金融科技和银行转型的时候,都是把金融和科技作为一个争取新的盈利通道、业务方式和成长空间的工具。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尤其是数字化时代的来临,使得银行由原来的线下业务,转变为线上线下业务同时进行,银行因此而称自己为数字化银行,甚至是智能银行,这样就把新科技带来的所有场景全部都放到银行原有业务和新开发的业务当中来。国有银行这样做的目的是利用新科技在与小银行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四大国有银行的盈利模式和垄断性决定了其在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一定会超过其他银行,而拥有最大云端客户群体的工商银行又在四大国有银行中占据了优势。 二、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 小银行由于缺乏竞争优势而转向投资业务,开展涉及所有消费端口的消费金融业务。小银行为了去中介化,在双创环节中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称自己为直销银行,甚至直接称为科技而不是银行。例如蚂蚁刚开始的名字叫蚂蚁金服,后来直接叫蚂蚁科技。科技能穿透和抵达的金融业务他们都可以做,把科技本身、科技的应用场景和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在内的应用模式都应用到金融业务中,而且目前都是用这个方法去穿透金融业务的。蚂蚁科技最初只让做消费端口,每笔支付有一定的限额,后来开发了理财产品余额宝从而进入了货币市场。虽然余额宝上限是每个人十万,但是一个十万、两个十万……,最终也能达到一百万甚至更多,有人在余额宝打理了一百万以上。把钱数字化后,名字是什么不重要,无非是用技术解决规模的问题。 在这个竞争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争吵和矛盾,最大的冲突就是监管部门认为,应当对开展银行业务的企业当银行对待,提出他们要有存款准备金等要求,将银行所有的监管措施都施加到这种企业上,这对所有以现金管理为端口的银行都是有压力的,至少会导致盈利水平大幅下跌。而企业认为把他们当银行监管必须要将对银行所有可以进入的资金渠道也要对他们开放,这就意味着机构业务、政府业务、社保业务等企业都能进入,企业就相当于是没有发牌照的银行。如果这样的话,原来科技注入的那些因素当中产生的效率替代了银行多少,没有用银行的监管办法时企业的替代率比较高,采用银行监管后虽然替代率有所下降但还是高于银行的替代率。如果引入新的大量的资金流和资金业务进来,就可以从规模扩张中的效率产生大量的业务替代,这就是我们最担心的一种情况。 三、金融科技与普惠 今天我们看来,科技以及科技背后的金融成为了大家竞争以抢占市场、渠道和逻辑的一种工具和方法,科技如果能渗透到一切渠道当中,效率高就可以分享,而互联网在效率高的时候却可以赋能,因为他的用户多。对于国有银行而言,银行业务效率提高后,消费者并不会增加多少,但是当手机变移动支付时,移动支付上面的钱不存进银行就有利息收入,而且还比银行利息高,这就是以科技为手段抢占市场。以最快的速度获得流量,然后再从无限的维度去延伸,而且延伸的更快更多,用分享赋能的方式不断拓展,最后就发展成了一个生态公司,而且监管部门还不能轻易关掉这个公司,即使监管部门出台某种政策,还有考虑到市场是否允许。 这个场景背后的逻辑是,金融是干什么的?这个问题中的基础的是银行是干什么的,再基础一点就是人民银行是干什么的,而所有问题都集中到一点,那就是信用。把全中国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的劳动和财富积聚的产物货币化之后变成一个信用背后的平台,在过去不论是货币、资本、还是债权,都必须以资本的形式存在;而现在工作和资本获得的回报,都是货币化的产物,这个货币背后是所有货币的信用场景,货币化打通了你我他在时间、空间上的隔阂,而货币化的背后就是所有的一切都基于信用。 在这个逻辑中有三个基本的状况: 第一,如果我们新的既有的金融没有站在这个基础之上的话,我们一定会对谁做金融和谁用新科技做金融产生分歧。如果没有好的信用场景,并且用新科技的名目或者利用新科技知识去做金融的话,人们一定会用差的信用去挣钱。P2P是好事情,可以实现去中介、点对点的直接信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但是也存在欺诈行为,而且诈骗速度很快。一切基于自然人和自然人衍生出的金融货币化的信用逻辑当中,一旦没有正向的逻辑,负向效应一定是最大化的。例如ICO,通过发布一个虚拟货币,甚至连你要拿什么去ICO,未来你给所有买你东西的人提供了什么服务和什么基础性的内容你都不清楚,ICO背后的基础信用塌陷了,而不是ICO本身出了问题的。金融的任何一个架构,不管是货币架构、债权架构、股权架构,一定是做最快的创新,创新之后去欺诈,然后溜之大吉。 第二,因为所有的区块链点对点,所有的记录永恒,如果所有的东西都永恒的话,信用就会成为一个永恒,而且可以变成资本化价值化的东西,甚至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公司进行360度延伸实现价值化。比如蚂蚁的消费者,利用蚂蚁的的芝麻信用积分,就可以不交押金就能消费共享自行车,这无非是信用资本化应用的场景而已。我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件事情都是信用场景,你失信一次,将永远没有市场,没有相信你的话,你做一次坏事情,你的信用就是负值。需要注意的是信用是行为金融,此行为一旦发生永远不可撤销,负的行为一定会使你的信用减值,而且最后减到你根本没有金融生存空间和社会生存空间。 第三,金融如何实现普惠?如果金融的第一场景货币产生了以后,让所有人的经济行为、财富行为、时间空间、过去财富积累以及追求未来财富增长的冲动创新和交易,都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这就是货币产生之初的目的。当货币这样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基于信用的货币,才是货币的最根本的场景和要求,不管是用黄金做发行准备还是用比特币也做准备,如果信用基础是牢固的,即使货币的物理形态发生变化,用什么形式的货币做准备都没关系。而人们最担心的就是货币底端的信用不行,才要求用黄金或者其他形式做准备,最后发现主权是可以保证大家信用的。除了金融场景之外有法律的、社会的、政治的场景,用主权保证信用,而主权崩塌的唯一货币场景就是货币全部崩塌。例如我在津巴布韦用一美元买了一张数不清楚有多少个零的一张货币,这就是信用崩塌了。即使在主权货币下构建信用,主权背后的信用场景能不能始终维持,在把它变成纸币以后的信用是否不被破坏,主权的压力也是很大的。一旦被破坏就破坏了主权和所有的信用交织关系,这个交织关系是过去、现在、未来的你我他,包括在这个主权下任何一个场景下的其他方面的任何一个人。 因此货币要普惠就必须坚持以信用为基础的原则,这个基础原则通过两种逻辑来衡量。要坚持普惠,一是不能排除所有用货币化的东西的人,信用之外的其他标准都不能介入其中,只有信用一个纬度;二是,在本身的货币场景内不能有差异格局。任何人的一单位货币都是等值的、无差异的,有差序格局就相当于在货币的信用基础中加入了其他标准。这两个逻辑是很完整的闭环系统。有了这两点了以后,我们再看信用的延伸。 四、金融场景的信用延伸和普惠 人类会把金融场景不断的延伸,让货币化持续进行,所以我总觉得是4+1的场景,第一个延伸是货币端口,货币的发行、货币的信用传递、货币的流动性等这些东西都是基于货币端口的信用,不管谁都可以做,但是一定是货币拥有者的支付权利、消费权利、理财权利,这是毫无疑问的。第一个场景是货币场景,第二个场景就是杠杆率。作为芸芸大众,在房价低的时候没有用杠杆低压贷款去买房,现在房价贵了只能望洋兴叹。当我们把杠杆的所有场景对任何一个自然人和公司做的时候,一定是金融从货币端口到杠杆的信用端口,这背后的信用逻辑其实是不合理的信用场景。第三个场景是股权的端口,这个杠杆跟在债权当中的杠杆不一样,过去几年来我们中国人玩的是股权的信用空间紊乱和信用空间交织,无数人在这中间获益了。第四个场景就是最大的衍生品端口,衍生品就是为了缓释风险,如果没有风险管理市场,风险规避市场,我们面对的风险只有一个东西,做还是不做?债权清理还是不清理?一切风险都是你不能往前走的障碍,当有了缓释风险的时候你就做,无非是把风险再缓释出去。 为什么是4+1呢?是金融科技使金融在数据达到了这种程度,过去的情况是你的财富不进入大数据里头就不是财富,在没有云端的时候,数据管理是紊乱的,有了云端的时候,可以有各种链和算法,有一种算法一定在这个链当中形成一个有机的组织点,突然就有了区块链,效果高到了这种程度,你可以无数次的重复,而且可以去中介。新科技在面对金融的时候不仅可以发现新的金融链接,产生新的产品市场,还可以去中介,把所有的中间费用全部去掉。它的逻辑是在原来的四个场景中开辟了今天的4+1模式,这要比衍生品还要快,还要先进,而且在国外已经成熟了,只是移植过来而已。这个金融场景一定是把我们过去场景的其他东西全部替代了,因为过去的场景是在特殊的场景之下,效率和替代率都较低,即使利用新科技开展新业务,也不赋能,最关键的是即使你使用了新科技,新科技还不归具体的这个人。如果说一个金融机构最重要的领头人,干好这件事情都没得到有效的利益分享的话,即使干了这件事情他都觉没意思,而今天的金融科技恰好在这个角度来看。 如果按照这样的场景做的话,金融才真正普惠,才能让参与的每一个人、交易的双方以及场景不断延伸,而且历史就是这样从货币、债权、股权、衍生品到金融科技这样一个逻辑延伸,所有这些东西都是我们今天的金融,一定要让科技和金融结合,才达到普惠。如果达到了普惠,我们再看,今天所有这些东西在普惠中国人的同时,一定要抓住一个点,使每个人金融背后的信用可记载、可累计、可价值化,使负信用也可记载、也无处可逃,这样才穿透了中国市场,才真正惠及每一个人。如果把信用基础做好以后,就能普惠到天下所有的人,除此之外其他的偏好性普惠全是错的,而所有的偏离了信用的东西,恰好是打破了公开和普惠的格局,才会带来新的金融寻租,而科技和金融结合起来的寻租行为找到新的负信用场景,才会把事情办好。如果这样进行风险管理,才是中国人的金融科技,如果不注意普惠真正触达的逻辑,不注意信用基础的根本的价值,我们可能把最好的工具用到最坏的方面,使局部人获益,而不是普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赵昌文】

 4 一、引言 目前商业银行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来自互联网与其他诸多科技创新的冲击,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未来商业银行需要在很多内化与外化的事物上做出改变,例如与FinTech公司合作,纳入第三方服务等。从商业银行服务来看,如果能够较好地解决信用问题,商业银行也能够提供分布式的金融解决方案,此外,机器人有望在未来的商业银行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商业银行的存活与发展有赖于新的转变 从商业银行存在的理由来看,在本质上是工业化的产物,尤其是大银行;农业社会不需要大银行,因为其对金融的需求是有限的,局部范围的小规模金融服务也足以满足其需求,这或许能够解释我国为什么没有发生工业革命。然而,在面向未来时,由于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们是很难判断的,因此,在预测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认为,商业银行未来可能会遇到很大的挑战,虽然完全消亡的可能性不大。未来商业银行和FinTech公司合作是必须的,也是没有选择的。此外,银行在其他很多外化或内化的东西上也需要做出改变,例如将第三方服务纳入银行的体系、将成本与收益相比较不合算的业务分离出去等等。即使有一些事情在现在做不了,但只要是在经济上是合理的,至少就有发生的可能性,这也就是商业银行继续存活与发展的机会。否则,以后的银行很可能就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商业银行了。 三、商业银行服务可能发生的变化 即使商业银行本身不发生大的变化,商业银行的服务也会有显著的变化,这自然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排名。这些服务的变化至少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从集中式解决方案向分布式解决方案的转变。目前能源领域中传统的多为集中式的,而新能源则很多都是分布式的。同样地,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也可以有集中式与分布式两种方式。我国的商业银行,不仅仅是银行信用,其背后还有政府信用与国家信用,尤其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特别是大的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如果能够将政府信用与国家信用全部剥离,仅剩下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则会有越来越多的分布式金融服务出现。FinTech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有这种迹象作为分布式金融解决方案的提供者。未来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类似的金融机构出现,分布式金融也会越来越快地发展。 其次,机器人将在这个服务体系中占据一定地位。未来的金融机构,很有可能包括人类员工和机器人员工两类,而机器人的数目会不断增多,甚至可能成为人类员工的领导。有人认为,庞大的人类员工群体是无法被机器人彻底取代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做出这样的假设。如果考虑到就业等社会问题,未来至少会出现人类员工和机器人共存的局面。最近,哈佛大学的丹尼尔.罗迪克教授写了一篇文章,讲到最有可能被机器人替代的不是从事危险和繁重劳动的普通人,更大的挑战是利用大数据和数学模型从事金融分析的高级白领。 总之,由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影响,目前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太快了,五年前我们不会想到今天的事情,同样地,我们也很难预料五年后发生的事情。因此,在做预测、排名时,需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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