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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纾解之道

时间:2018年11月01日 作者: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更是难中之难。但是,中小微企业又对国民经济有重大贡献,贡献了五六成的GDP和税收,还贡献了约八成的就业岗位,是广大民众的谋生手段。为此,世界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想方设法帮助它们实现合理融资。

但是,经济、金融运行有其客观规律,政策的出行必须遵从规律,否则可能事与愿违。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也需要从客观规律着手。

 

融资难,有“规”可循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金融原理所决定的,其中至少有两个规律需要研究:一是风险定价原理,二是商业可持续原理。

  • 风险定价原理

大部分债权融资,都遵从风险定价原理。即放款人必须尽可能充分地了解借款人群体,从而预测一个相对准确的违约损失率。然后,放款人在收取利息时,将这一违约损失率加到利率之上,这部分称为“风险溢价”。只有这样,在真的发生损失时,收取的风险溢价刚好可以弥补违约损失,从而使这项放款业务在商业上可持续。比如,如果放款人预测一群借款人的违约损失率是2%,那么就需要在所有放款的利率上加上这2个百分点(风险溢价)。一旦真的发生2%以内的违约损失,即可被风险溢价覆盖。甚至,如若担心预测不够准确,那么可以适度提高风险溢价,比如提高到3个百分点。

风险定价的原理,本质是保险原理,即让所有借款人额外支付一笔费用(保费),为事后可能违约的那一小部分借款人埋单。因此,它必须遵从保险原理的一些前提,比如,违约必须是尽可能平均分布的,且能够大致预判违约损失率,以及保费必须适度。比如,如果预测出来违约损失率是20%,那么向所有借款人收取20%的“保费”,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质量优异的借款人不愿意支付这么高的保费,就会退出,然后剩下质量差的借款人,形成“逆向选择”的后果。因此,需要精选出质量相对较好的借款人。

基于此原理,具体到小微信贷业务上,则需要遴选出质量相对好的群体,并对其违约损失率进行预判,从而实现风险定价。这需要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小微企业经营并不规范,个体差异巨大,大量情况未落笔为书面信息,采集难度巨大。这就需要引进各种技术手段,充分挖掘小微企业的信息。过去,主要靠本土机构(比如海外的社区银行、我国的信用社等)的熟人网络,对客户群体知根知底,信息不对称程度低,也易于采集新信息。而现代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兴起后,对化解信息不对称也有重大意义。

  • 商业可持续原理

商业可持续,是指一项业务能够长期取得合理的利润,使得商业资本愿意投资兴办这样的业务。具体看小微信贷业务。即使我们通过本土机构的熟人网络,掌握了本社区内小微企业的信息,从而实现风险定价,但如果业务规模非常有限(毕竟仅限于本社区),从中获取的收入甚至覆盖不了开办这一机构的成本,那么也是不可持续的。因此,业务模式还需要尽可能实现可复制、可推广,从而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

但是,传统的模式,即熟人网络模式,使业务范围局限于本社区内,可能业务规模有限,无法实现商业可持续。比如,社区或相关区域内,小微企业家数只有100家,每家小微企业申请50万元贷款,借款总额5000万元,息差按3%计,则贡献收入仅150万元,即使能够覆盖违约损失,但还不确定能不能覆盖这家放款机构运营所需的各项成本,并留下合理利润。

此时只有扩大规模,才能够实现更多收入,从而覆盖成本(固定成本较大,且不会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同比例扩大)。但是,扩大规模,意味着业务范围要突破到社区之外,成为区域性甚至全国性机构,这样又对传统的熟人网络模式形成挑战。所幸,现代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已在这些方面有较好尝试。

纾解融资难的几点建议

基于上述两个原理,我们大致可以推导出几条有助于纾解小微信贷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 放松利率管制,更有助于放款机构实现风险定价

小微企业风险偏高,是不争的事实,也就需要更高的风险溢价去覆盖风险。因此,放松贷款利率管制,允许放款机构根据企业实际风险水平自由定价,更符合风险定价原理,有助于推进业务开展。而若规定利率水平,提倡放款机构让利,虽然本身是出于善意,但若无法覆盖风险,则反而可能使放款机构不敢投放信贷。这一经验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我国早期实施利率管制,银行很难对三农等群体实现风险定价。而后,利率市场化试点在部分农信社率先开启(主要是长三角地区),试点地区的农信社获得信贷利率上浮的权限后,就率先开始加大对小微、三农的支持力度,率先抢占了部分小微存贷款业务的份额,也助力了当地私营经济的起飞。因此,支持小微,不应用行政手段引导利率下行,反而是应该放松利率管制,由银行自行实现风险定价,进而促进小微信贷投放。

  •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尽可能完善小微企业信息收集与征信,帮助信息生产和风险定价

放款机构在收集信息时会花费成本,这些成本都会体现在利率中,最后由企业承担。某些本土机构基于熟人网络,天然掌握这些信息,因此成本较低,但难以快速复制推广。因此,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日新月异的现代,小微企业原先不被书面化的很多信息,都慢慢地被收集整理,可以帮助放款机构评估企业信用,从而降低征信成本。

因此,政策当局与其直接干预利率,还不如在基础设施上多下工夫,加快建设各类信息技术应用,尤其是运用大数据、数据挖掘等技术,加快征信体系覆盖,同时加快全国性担保基金的落地,这些手段能不同程度地降低银行获取信息的成本和风险成本,从而使小微信贷变得更为可行。

  • 适当增加小型金融机构

信贷业务具有规模经济特征,投放大额信贷比投放小额信贷的效益更高,因此大中小银行均有动力去做尽可能大规模的贷款,这本身无可厚非。一些原本服务小微企业的机构,成长起来后,便会有意无意偏离初衷。

因此,想鼓励银行专注小微,一个比较简单可行的方法,便是组建更多小型金融机构,由于它们无力承做大规模信贷,于是只能以投放小微为主,实现差异化发展。而且,从国内外实践经验上看,确实是小型金融机构,尤其是本土化的小型金融机构,借助信息不对称程度天然较低的优势,成为投放小微信贷的主力军。因此,可以适当增加小型金融机构数量,但也同时需要配合以严格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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