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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瑜、罗弘毅:美、德、中未来产业发展的竞合分析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作者: 
2015年5月,我国发布了到2025年的工业战略规划;2019年农历春节期间,美国和德国相继出台国家工业发展方案。美、德、中三国均为主要的工业生产国,而美、德两国也是我国各产业当前或未来的竞争对手。将美、德两国的战略规划与中国的工业战略规划涉及的产业进行对比可以发现:(1)重合度较高。三国对未来产业重要性的判断较为一致,人工智能、5G、量子信息、工业软件系统、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技术均受到重视。(2)各国的产业发展路径各具特色。如我国较为关注农机、电力、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等装备,而德、美两国则关注可替代矿物、新型建筑技术等(见附图)。

需要说明的是,2019年春节期间,美国白宫发布的《美国未来产业计划》篇幅较短,只涉及AI、先进制造、量子信息和5G四个大方向。本文基于《美国先进制造领导战略》《量子信息科学国家战略概述》《国家频谱战略总统备忘录》等汇总其具体的产业目标。同期发布的《德国国家工业战略2030》更像是国家干预合理性的声明,号召德国向美、日、中看齐、制定产业干预政策;但关于未来发展产业的具体内容极少。本文将结合《德国高科技战略2025》对其具体产业进行判断。由于各国规划政策文件繁多,上述未来发展行业可能没有穷尽。

产业发展目标较为一致,并不能说明以上三国就将发生竞争。美、德、中三国产业竞争合作关系还需要综合各国的产业发展及产业链布局状况进行综合判断。由于缺少规范化的可比统计数据,我们利用各类研究报告等,粗略地从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市场占比两个角度对各类产业进行了观察(见附表)。

基于上述梳理,我们根据不同产业的发展态势,并综合当前三国产业进展对未来的竞合关系进行判断,结论如下:

第一类产业自然垄断性强,我国产业虽有一定基础但仍面临较强竞争。具体包括:人工智能、集成电路、5G、量子信息产业。此类产业德国优势不明显,中国和美国的整体市场占比高、核心竞争力强,是全球范围内的主要竞争对手。考虑到此类产业自然垄断性极强,一般将形成赢者通吃的局面(如3G、4G时代的高通专利垄断),公司、国家之间面临极强的竞争关系。

第二类产业需求差异化程度高,存在合作空间。具体包括:节能/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机器人产业。中国在此类产业的整体市场占比和核心技术方面已成为全球主要玩家,但美、德两国仍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虽然美、德、中三国的差距在不断缩小,但考虑到市场规模足够大、产品的需求差异化程度高,三国之间竞争程度得到缓和,存在一定的合作空间。

第三类产业美、德、中发展阶段及竞争优势存在互补性,有合作空间。具体包括: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高档数控机床产业。中国在此类产业的整体市场占比较高,但欠缺核心技术;而美、德两国在此类行业的研发、设计、技术优势较为突出。三国的产业发展阶段存在互补性和相应的合作空间。

第四类产业进入门槛较高,中国产业相对落后,发展面临较大挑战。具体包括:工业软件、航空航天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产业。此类行业进入门槛较高,美、德两国在此方面的技术优势极为明显,中国在整体市场占比与核心竞争力方面都相对落后。此类行业可能难以通过以市场换技术的方式推动发展,必须推动自主研发,产业发展也有可能持续受到德、美两国企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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