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T

曹彤:疫情当前,抓住时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时间:2020年02月17日 作者: 

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是当前金融体系的核心痛点之一,久治未果,原因有三:
一是经济及金融结构决定的挤出效应,我国国有企业、房地产类企业不仅在经济总量中占比高,还占用了主要的信贷资源,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近政府信用,加上金融系统对房地产抵押担保的风险偏好;
二是部分金融机构能力和意愿问题,银行信贷的本质在于将信息加工成可用数据,再将数据模型化后转换为信用工具和信用额度,而小微企业在信息-数据-信用的递进链条上,比大中型企业要复杂得多,获取和监管成本也要高许多,再加上无法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相当部分银行没有能力和意愿处理;
三是监管政策的一些不适用性,小微企业风险高是不争的事实,合理的安排应该是大力发展能承受高风险的信贷机构,增加信贷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如果我们将提供贷款的期望主要寄托在银行身上,而客观上银行又无法提高风险的容忍度,就容易导致小微企业贷款被形式化和口号化;此外,有一些监管细则也不完全适用于小微企业,比如还旧才能借新,比如受托支付,比如银行承兑汇票对贸易背景过于机械的审核、比如非结算户的对公贷款只能线下发放等等,这些都是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政策,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大大增加了贷款的获得成本和使用成本。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又是一轮小微企业的死亡周期。大部分小微企业都没有太多的积累,如果3-6个月现金流中断,存活几率都不大。而鉴于小微企业是承载就业的主体,如果小微企业批量倒下,其含义不言自明。因此,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我们必须出台一些应急政策,先缓解一下大范围的压力,再逐步进行结构性调整。具体有几个建议:
1、增加各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监管容忍度,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可以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2个百分点,具体可由各银行自行确定;
2、对小微企业贷款一律展期6个月;同时调整小微企业贷款的还旧借新、受托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审核等一些不完全适用的政策要求;
3、三大政策性银行安排相当量级的小微企业贷款专项,比如5000-1万亿,快速投放;
4、适度调整国有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贷款额度,专项用于小微企业;
5、视情况恢复或增加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监管金融机构的融资功能或杠杆比率,在供给侧增加小微企业融资的有效供给;
6、各银行加大金融科技手段的运用,充分发掘小微企业可转换为信用的信息和数据,增加风险判断维度;同时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的在线自动化处理效率,并出台对公二类账户政策,允许在线发放非结算户的小微企业贷款;
7、各地方政府加快公共数据对社会的开放,公示6-12个月的工作计划,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多维度风险判断。
中国是全球最有钱的国家(以M2口径计),同时又几乎是融资最饥渴的国家,这一悖论已经持续太长时间了,也许通过此次疫情,可以化危为机,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开启结构性改革的步伐。

分享到:
0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