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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金融学的“宏微观裂痕”与制度金融学

时间:2019年01月07日 作者: 

一、金融学的传统结构

想必是受到经济学领域学科分类的影响,不少经济学家特别是改革以来的部分中国学者倾向于将金融学划分为微观与宏观两大部分。一般而言,与微观经济学的结构大致对应,金融学的微观部分(或者微观金融学)主要研究金融市场与金融定价问题,具体包括家庭或者公司金融决策、企业资本结构、金融市场行为、金融资产价格以及证券投资组合等内容,它与所谓新古典金融学的框架也基本上等量齐观。曾经让国内部分长期从事金融学教学与研究的人士感到困惑甚至焦虑的是,微观金融学一度被一些学者(其中绝大多数具有在欧美大学商学院学习金融学的背景)不无武断与傲慢地认定为“正宗”或者“真正”的金融学,除此之外一切所谓的金融学都是“冒牌”的金融学,而金融学的宏观部分(或者宏观金融学)便属于此类金融学的范畴。

仅就既有的金融学结构而言,将金融学的宏观部分究竟划归何处,是容其暂寄于所谓(主流)金融学的“篱下”还是拓展门厅让其“登堂入室”,抑或径直遣送回经济学的“原籍”,这种无谓且不乏庸俗的学术名分争执还会持续下去。其实,不管“正统”的金融学观点如何看待,在中国,经过几代经济学家多年的理论努力与学术积淀,宏观金融学(近似地对应于“货币银行学”)早已自成体系,且不乏独立发展能力。不仅如此,借助中国金融改革过程对宏观金融理论提出的更为紧迫的需求,属此领域的银行体系、金融监管以及货币政策等问题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实验与锤炼机会。与此同时,不少宏观金融学家还在此过程中敞开胸襟主动吸纳和利用微观金融学的原理与工具,逐步形成了一个包容宏微观领域的金融学结构,其中不乏重要的思想建树与理论发现。

相比之下,微观金融学家的努力及其收获要少许多。这在客观上自然可以归咎于现实的金融市场发展没能提供成熟稳定的研究条件,但也与其“超然世外”、封闭内向的学术心态不无关系。不少自命正统的微观金融学家长期疏离于如火如荼的金融改革与发展现实,他们不对中国金融市场变革过程所涌现的特殊现象与实际问题进行理论深究和逻辑考察,并据此尝试性地提出全新的理论命题,而是倾向于先入为主地抱定那些“先进而精巧”的金融分析工具对几乎所有相关问题进行同一流程的“机械”求证与检验,所得结论无论在理论还是政策上都乏善可陈。结果,他们中的一些人只能躲进为自己精心堆砌的象牙塔中“孤芳自赏”。

显然,至少在中国,将宏观金融分析排除于金融学的主体结构之外是部分微观金融学家极具“自寻烦恼”性质的一厢情愿,且在某种意义上纯属一些学者由于维护狭隘学术利益和门户之见而刻意编导的理论闹剧。按理说,只要自身保持对微观金融理论的兼容并蓄态度,宏观金融学原本无须理睬所谓“正宗”金融学的傲慢与偏见,依然可以坦然前行。如果从今往后的金融学发展需要宏微观部分联袂而行,那么,微观金融学家无疑要作出更多的努力。

上述原属人为设局的理论“内讧”并非完全没有意义,它至少凸显了金融学宏微观部分的相互在意、无法割断的内在瓜葛以及本应整合但尚未整合的理论“痛楚”。若撇开孰是孰非的金融学“正统”之争,无论是分析方法与基本假设还是研究对象与价值取向,微观金融学与宏观金融学的确存在不小差异。仅从这种意义上看,微观金融与宏观金融长期深陷弥合困局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导因于双方对其理论机理与分析范式的相互不了解。因此,当下首先要做的是金融学的宏微观部分都要为对方敞开理论大门,以平等的学术身份进行充分的理论“交易”,以期创造和分享更多的理论“交易剩余”。金融学宏微观部分的理论交易,不仅是学科沟通整合的需要,也是增进实际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紧迫要求,因为实际金融运行的许多宏观后果每每发现微观金融因素越来越清晰的“影子”。

 

二、金融学“裂痕”与制度金融学

那么,应当从何着手建立上述沟通机制呢?或许让金融学宏微观部分两方面的经济学家都始料未及的是,对这种理论沟通机制的探寻产生了一个意外的理论结果,那就是制度金融学应运而生。正是制度金融分析这一崭新视角的出现,才让我们有机会重新审视金融学的既有结构。在制度金融视角存在的场合,上述金融学宏微观部分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重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看,微观金融学崇尚个人理性,家庭和企业作为利益主体,其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唯一目标是追求个人金融收益最大化,这无疑是遵循了新古典经济学长期秉持的基本理念,因此并无多少特别之处。微观金融学还坚信,只要金融市场是完全的,或者各利益主体之间的信息沟通是完备的,则个人理性便可以自动加总为集体理性。这也完全合乎主流经济学的逻辑,因为在亚当·斯密(Smith,A.)早年刻画的“自然和谐”市场境界中,拥有充分经济自由 ( 另外须加完全道德假设 ) 的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会倾向于促进社会利益。但这只是微观金融学的一厢情愿或者一管之见,若透过宏观金融学的视角,原有集体理性的“金融天堂”顷刻间“风光不再”,渐次映入眼帘的竟是集体非理性的“金融炼狱”:通货膨胀、资产泡沫以及银行挤兑等,不一而足。戈兹曼和罗文霍斯特曾经断言,“市场是有效率的,也是超道德的。那只‘看不见的手’保证了市场效率,但是有效率的结果未必就符合人性”。在这里,“效率”相当于个人理性,而“道德”或者“人性”则可归结为集体理性。可以说,人们竞相追逐微观金融收益的行为每每导致宏观金融灾难,此类故事几乎贯穿整个金融史。

都是从个人理性出发,金融学的宏微观部分看到的却是集体理性与集体非理性两个截然不同的加总结果。面对这种情形,具有务实精神的微观金融学家想必一时间不知所措,因为这一“集体非理性”结果是如此具有破坏力,它足以使人们长期坚守的金融市场信念轰然崩塌。与此相对应,由于从一开始就身处险象环生的金融炼狱,因此宏观金融学家总是用怀疑的眼光审视着金融市场与个人理性,他们或许明白导致集体非理性结果的诱因一定潜伏其中,但是探究问题根由的过程费时费力,随后的治理调适也绝非一蹴而就,最终,一系列应对金融市场集体非理性的“短期见效”政策应运而生。而作为制定与操作这一系列政策的主角,曾被微观金融学严加防范的政府因素便堂而皇之地进入宏观金融学的主体框架。如所预料,随着政府因素的介入,集体非理性似乎在金融学的宏观框架中找到了最终的解决办法,而微观金融学则出于对政府因素的极度排斥而开始高筑和捍卫市场有效的壁垒。结果,微观金融学与宏观金融学开始分别据守个人理性与集体非理性的两极,个人理性走向集体理性 ( 或者集体非理性 ) 的“过程”或者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却被它们轻易地忽略了。

被主流金融学轻易忽略的这一“中间地带”对于制度金融学来说弥足珍贵。在理论史上,门格尔对于“过程”的重要性早就有所领悟与提示,正是基于对时间因素的内生处理,这位跻身西欧 19 世纪那个群星璀璨般天才思想者群体的佼佼者,才对货币演进的逻辑有所刻画,并当仁不让地踏出了制度金融学发展的最初“履痕”。这实际上已经预示了,制度金融学终将产生于对特定货币金融“过程”的观察与思考之中。若按此逻辑,上述微观金融学所坚持的个人理性加总为集体理性的过程,其实不仅自动,而且瞬时。当然,实际情形远非如此。只要“理性加总”难以在刹那间完成,或者说让“时间因素”厕身其间,则原本了无间隙的个人理性间便有了趋利避害的机会主义空间。而作为此番理性调整的结果,加总了的集体理性便不是当初设计或者想象的模样。当每个“个人理性”都自认为把风险和成本转嫁出去让“别人”承担,从而信心满满地走向金融交易的均衡“终点”时,突然发现耸立在它们面前的是一堵布满风险且一时无法逾越的“集体非理性”高墙。每到此时,曾经在金融交易起点上满怀个人理性的人们或许不得不回望和反思不知不觉间走向“集体非理性”的过程。可问题到底出自何处呢?

不幸的是,他们可能遍寻主流金融学的既有结构而鲜有所获,因为我们已知,金融学的宏微观部分长期分别留意两极(个人理性与集体非理性)而忽视过程。有意思的是,当主流金融学家在既有金融学框架的两极反复观察校验私人与政府的行为及其效用函数而茫然四顾时,一些制度金融学家已经在不远处开始打量和窥探个人理性的奇异加总与转换“过程”,且时有发现。毫无疑问,是“时间”或者“过程”给了制度金融学在主流金融学森严框架中得以容身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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