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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人才培养需要做好“三个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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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人才培养的特点
在人才的培养与发展方面,科技公司相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有三个方面的结构性差异。
第一个差异体现在人才认知方面。相对来说,金融科技公司或者说科技公司对整体人才的数字化认知是比较统一和全面的。在科技公司里,无论是各业务线,还是在各业务线的各环节,员工的数字化程度都非常高,因为大部分都没有实体网点,所有业务的逻辑认知都是从数字化角度去推进的。也正因为如此,大部分科技公司都在技术、业务、BI以及大数据分析方面积累了梯队式的人才,持续不断地进行人才培养和输出。我们前期在做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研究,对一些省联社和农商行进行的调研发现,其对数字化认知与科技公司差距非常大,很多机构对是否要推进数字化转型、怎么推进数字化转型的问题,自上而下没有统一清晰的认知,对人才的数字化转型就更加靠后了。
第二个差异体现在人才结构方面。科技公司对于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人才的投入要大得多。一些大型科技公司的研发和专业人员占比达到70%,拥有多个领域的高级科学家,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传统金融机构在包括技术和业务创新的人才在内的人员投入方面相对薄弱,一些中小银行科技人员占总人员结构比重在5%左右,虽然和科技公司产品与研发专业人才的比例口径不一样,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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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人才培养的思路
整体而言,数字金融人才可以简要概括为:具有互联网思维、理解数字科技、拥有大数据分析能力、掌握金融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促进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来看,数字金融人才培养需要做好三个层面的协同。
第一,在人才源头层面,要注重存量的人才数字化转型和增量的数字化人才培养的协同。所谓存量的人才数字化转型,是指金融机构业务和管理人员的数字化改造,这需要通过多个层面的培训来解决。增量的数字化人才培养,任务主要在高等院校,但高校在培养金融科技的专业人才时,除了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金融知识、数字科技技术和业务应用知识之外,还要注重带领学生多去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游学,更加直接深入地了解产品创新、业务模式和发展实践。
第二,在行业发展层面,注重金融业务人员数字化与金融监管人员数字化的协同。金融科技发展与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是金融机构、科技公司与监管部门同向发力、协同推进的结果,既需要金融行业、科技行业人员的数字化推进,也需要监管人员的数字化支持。但金融数字化转型的大趋势下,监管人员具备一些数字化的思维,掌握一些数字化的技术,运用一些数字化的工具,进一步改进监管质效,有助于在更高水平上兼顾防控金融风险和促进守正创新。
第三,在单个机构层面,注重数字化技术人才和业务数字化人才的协同。技术和业务的数字化人才都特别重要,但介于数字化技术发展和业务数字化转型中间,连接性的BI人才显得更加弥足珍贵。BI人才不仅影响技术创新向业务转型的传导,还影响业务需求向技术开发的传递,同时还影响机构内部的交互和整个产品/业务解决方案的设计。对单个机构而言,这样的人才培养非常短缺,可以通过技术人才和业务人才的轮岗,以及跨领域的人才交流来解决,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