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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利:必须真实反映企业的负债水平
主要内容
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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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盖真实负债水平的主要方式
一是具有对赌协议的“股权投资”。很多风投,包括不少的政府引导基金或扶持基金投资、大量上市前的战略投资等,都跟被投资企业,或者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签署对赌协议,明确在一定期限(一般是3-5年)后,特别是如果被投资企业达不到约定的条件(如盈利水平、成功上市、股价水平等),投资人有权按照约定的收益水平收回投资(被投资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要按照约定条件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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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盖真实负债水平的主要动因
上述问题的大量存在,反映出我国从企业到政府,在促发展与防风险的综合平衡上有失偏颇,往往过于追求做大而漠视风险。很多企业都把成为世界500大或行业龙头企业,并因此而增强实控人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更容易获得政府支持和利率较低的社会融资等作为奋斗目标,脱实向虚盲目多元化扩张,主动追求成为“大而不能倒”的企业。很多政府也把培育多少上市公司、多少世界500大企业以及经济增速作为奋斗目标,对大企业提供特别优惠的支持,甚至是超越法规的特殊待遇,并通过大型企业的全国乃至全球发展增强本地的财力与影响力等,而往往对风险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扭曲政商关系,影响公平竞争。由此也造成在会计准则、财务审计、工商管理、金融监管等方面,对股权与债务、对虚假投资与关联交易等缺乏严格清晰的界定,特别是缺乏有效监管和严厉的违规处罚,结果不少上市公司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都存在长期和严重的财务造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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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反映负债水平的基本要求
真实反映各企业乃至全社会的负债水平,是打造诚信社会、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扎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