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峰:从货币的本质看数字货币发行
一、货币的本质是交易便利性
从货币的基本职能来看,主要是三个基本的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或者交易媒介、价值储藏手段。第一个职能和第三个职能都是第二个职能的辅助。一个货币称之为货币,作为交易媒介,一定是因为其可以作为价值的尺度。价值尺度职能是交易媒介职能的基础,内涵在交易媒介职能中。同样,一个交易媒介必须具有价值的稳定性,才有可能成为交易媒介,因此,货币的价值储藏职能,也是内涵于交易媒介职能中的。货币的三个基本职能,都可以归结为交易媒介职能,而交易便利性又是充当交易媒介这个职能的内在属性。
从货币的演变过程来看,我认为货币的演变有三次革命,第一个就是从贝壳这些物质材料集中到贵金属。第二次是从贵金属到纸币,当然这中间经过了复杂的演变,包括银行的票据等,凭借银行票据慢慢上升为中央银行对货币的统一,并且央行纸币也还有一个与贵金属挂钩到脱钩的过程,这体现为使用纸币替代贵金属。最后一次革命,即从纸币向未来的数字货币的飞跃的革命是正在发生的故事。从货币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这种演变都是围绕交易的便利性发生的,从而也说明我的观点。
二、从货币理论角度来认识数字货币
从货币理论的角度来看,也可以说,货币的本质是交易的便利性。货币的理论有两个,分别是实质论和名目论。实质论是说发行货币要有锚定基准,要跟黄金等贵金属挂钩,当黄金不能满足交换的需要时,演变为货币跟一个国家的实力挂钩,实际上一个国家的实力是很抽象的,并不是一个真正盯住实物,只能说它是法定的,是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名目论是说货币就是一个符号,在数字货币时代,人们发工资或者交换东西,只是在对应账户增加一个数字或者减少一个数字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对整个的交易,整个经济运行成本就会大幅下降,这是数字货币带来的交易成本下降,整个经济的效率将得到极大的提升。数字货币按名目论来解释更有说服力。
因此只要是便利交易,便利整个经济的运行,并且被人们接受,就可以成为一个货币。拿比特币来说,哪怕国家不承认比特币或者类似的虚拟货币为货币,只要社会某一个层面的人接受它,不管是不是合法,实际上并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层面的人使用这种数字货币来做交易。可以看到,实际上未来的社会就会形成很多平行的层面,出现平行世界。所以我认为国家应该加快研究数字货币和数字货币的发行。
根据我的总结,数字货币发行共有三种模式,分别是央行大账户、央行和商业银行合作发行和让市场自己作主。下面对其分别进行阐述。
央行大账户模式,是英格兰银行提出来的,人民银行也在研究。在这种模式下,所有的企业、个人,包括银行、各种金融机构的账户都开在央行的大账户上,这种模式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结算,可以实现价值的点对点直接转移。并且有利于央行来控制整个经济,加强央行的地位。但它会颠覆商业银行的账户体系及货币创造过程,对整个银行体系的影响力非常大,我认为该方案并不可行。
央行和商业银行合作发行的模式,是利用区块链技术,由央行和商业银行合作布置记账和验证节点来发行和交易数字货币。这种模式下,银行账户体系不会被破坏,通过银行体系贷款派生存款的货币创造过程也可以保留。但相对会削弱央行的权力,并且需要立法来规定商业银行参与布置节点。这就涉及到立法的过程,需要的时间可能较长,而且模式也比较复杂,但相比第一种模式更为可行。该模式的还有一个后果便是当其跨越国家边界之后,具有一定的经济侵略性,可能会引起国际政治问题。这导致了该方案试验的时间非常漫长。目前加拿大央行已宣布类似方案,是与商业银行合作来发行的。
让市场自己作主模式是指各个银行自己发行自己的银行票据,根据大家对银行票据的接受程度,大家来竞争。这就回到了央行出现之前由各银行发行货币的状态,也很类似哈耶克提出的私人货币竞争。目前花旗银行和日本东京三菱银行已提出要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以后预计有更多银行甚至公司发行,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自然演变过程。该模式与法定的数字货币的区别是该模式下各商业银行发行的货币需要锚定物,如果能够跟一个银行或者一个机构的股东利益挂钩的话,我认为具有可行性。
这就是我总结的数字货币发行的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可以不用区块链技术,后面两种都要用到区块链。今天我就讲到这,谢谢。
(整理人:李玄靖、赵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