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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峰:身股制度:山西票号的昌盛密码

时间:2016年04月18日 作者: 

票号是清朝晚期出现的一种经营异地汇兑和存放款的信用机构,又称作“票庄”和“汇兑庄”,经营模式初具中国现代银行业的雏形。从清朝晚期到民国初年,全国各地先后开办票号50余家,其中尤以山西票号最为著名。

山西票号诞生于清朝道光年间,从初创、兴盛至衰落长达百年之久,是晋商文化的典型代表。鼎盛时期,票号业务遍及国内外90多个城市,总分号达600多个。总号设立在山西平遥、祁县、太古三县,分号遍布北平、上海、广州等大小城市和商埠,甚至在日本东京、印度加尔各答、朝鲜新义州等地都开设了分号,业务几乎垄断了全国大商户的公款汇兑业务。其后虽然由于清朝晚期内忧外患,山西票号遭逢社会动荡、战事牵连,最终未能逃过衰落灭亡的命运,但其创造的一整套“汇通天下”的金融体系,融通了当时的商品经济,影响甚伟,被后代学者誉为“执中国金融界之牛耳”。

山西票号百年前成就的这段金融传奇,离不开19世纪国内外商业贸易日趋发展带来的大量资金融通、汇兑需求,更得益于其经营得法、管理有章。其中,以身股制度为核心的一整套激励制度,其运行理念及机制与我们当下所研究的股权激励十分相似,甚至可以说是现代股权激励制度的原始萌芽。山西票号的身股制度令全体员工能都分享企业红利,使东家、掌柜和伙计各安其位、各使其力,最终缔造了山西票号的传奇历史。不妨可以古为今用,汲取先人智慧,为我国银行家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提供历史的借鉴。

山西票号一般是由一个或多个东家出资创立,而后再由财东聘请德才兼备的大掌柜(总经理)来负责票号的日常经营管理,处理票号大小事务。财东与大掌柜之间是一种合约关系,称作“东掌关系”。这种合约关系是以儒家传统文化和商业信用为基础,即遵守“仁、义、礼、智、信”的准则,凭信义合作。山西票号的身股制度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银身相异: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

山西票号的组织形式大多为股份制,同时又有自己独有的特色。即在几个财东合股出资的同时,财东与掌柜伙计构成合伙关系,允许掌柜伙计以人力资本入股,但对两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加以区分。“出资者为银股,出力者为身股”,银股与身股共同构成股本。银股又称财股,由东家出资作为票号的资本金。身股又称劳股、人力股、“顶身股”、“顶生意”,它与银股相区别,持股者凭借人力顶一定数量的股份,不需出资。

它的持有者多是票号的从业者,包括大掌柜、各分号掌柜,直到一般伙友,他们以自己的劳绩、业绩的多少作为衡量标准入股。

在利润分配方面,身股持股者虽然并无真正的出资,但是在红利分配上却同银股持股者享有完全一样的权利,即在账期分红之时,身股与银股同等,均按其占有的股份额平均分配红利。在责任义务方面,银股持有者要对票号的亏损负无限赔偿责任,而身股持有者只负赢不负亏。在持有时长方面,银股所有者可以享有永久的利益,父死子继,永不间断,而身股所有者仅可自己享有权利,一旦离开票号,所享有身股的利益立即终止。身股和银股的区分,使财东的资本、掌柜的才干和伙计的劳力起来,并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信用道义的基础上得以持久运作,形成了质朴的股份合作形式。

二、两权分离:充分发挥掌柜的经营能力

两权分离指的是在山西票号的经营中,出资者的所有权和经营者的经营权严格地区分,即票号的所有权归属于财东,经营权由掌柜持有。票号掌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经营,这就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他们的商业经营管理才能,尤其是对那些自己没有资本但有经营才干的优秀人才,打开了他们致富的大门。史料记载,“祁县洪镇人高钰,因家道中落,弃学就商,遂入大德通票号学徒。他以才华横溢,经营有方,后被聘为大掌柜,执号事达25年之久,成为了一名名垂青史的票号掌柜”。同时,这种两权分离机制也有效避免了出资财东不懂经营管理的弊端,从而实现了人才的高效利用,为晋商的崛起注入的巨大的生机和活力。

山西票号的两权分离制度建立在信义合作基础之上,信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被奉为立人之本、成事之基,信用的准绳为股份分离的有效施行提供了保障。经营者为人正义,品格正直,极少出现为私欲而违背信义的行为。因此,财东在票号开办之初,要经过长期的慎重考察,求得出类拔萃、德才兼备的掌柜,才能委之以经营重任。财东通常会以重礼聘请掌柜进号,采用“疑人莫用、用人莫疑”的原则,将票号的经营管理权全权委托给掌柜,自己则等待账期决算时提交的营业报告。为了回报财东的知遇之恩,在票号经营中,掌柜也会以忠义为守则,勤勉经营。

三、平等分红:非同寻常的长期激励机制

山西票号施行人顶身股,即不出资而以人力顶一定数量的股份,把个人的劳动量化为特殊的人力资本,在到账期与货币资本平等分享票号的红利。一般说来,并不是每个员工都享有顶身股的资格,而是需要一定的资历。能顶身股的员工有三类,第一类是票号大掌柜,其身股数由财东在聘用时按其能力确定。在股份分配上,身股最高为1股,最低为1厘,10厘等于1股。

大掌柜一般可以顶8厘至1股。第二类是票号内的各分号掌柜、职能部门负责人等,这些人员通常资历深厚,由大掌柜视其视其业绩折成一定数额的身股,一般3-6厘不等。第三类是以学徒身份入号的伙友,他们经过几年锻炼,在思想业务方面优秀者,也可由大掌柜向财东推荐确认后顶身股1-2厘。

山西票号施行“资本家出钱,劳动者出力,均有股份,一经获利,平等分配”。这种银身股并重的分红方式,从产权方面打破了长期以来奉行的出资人拥有产权和分红权的传统模式。在新的分配结构中,身股持有者可以不投入资本金就平等参与利润分红。而且随着票号的发展,身股与银股的比例随着票号规模的壮大而增长,到票号发展后期甚至超过了银股。据学者考证,身股银股的比例达到了2:8、3:7,甚至4:6,而到了20世纪初,身股积累越来越多以致普遍超过银股。有了这样的长期激励机制,下层伙计和学徒为了多顶身股,登上高位,会竭尽全力为票号工作,在客观上也缓和了劳资关系,极大增强了票号内部的凝聚力和整个商帮的对外竞争力。

四、权责分明:严格的业绩考核机制

票号对各级掌柜和学徒身股份额的增减权责分明,公平公正,以个人能力的强弱和对票号的业绩来做相应的调整。每逢到账期,掌柜要将票号的盈亏向财东汇报,财东则要评定掌柜和伙友的功过,整顿人事,调整身股厘数,并记入“万金账”内。根据号规规定,在账期内,业绩上升给予加股加薪奖励,业绩下滑则减股减薪,甚至还要遭受辞退的惩罚。增减身股权责分明,公正公平,票号从业者多劳多得,大大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也给那些尚没有资格顶身股的伙友带来了极大的吸引力。据记载,“大德通票号,在光绪十五年(1889年)时,王振铎人力五厘,高钰人力三厘,赵调元人力二厘。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时,业绩愈盛,王振铎人力七厘,增加二厘;赵调元人力四厘半,增加二厘半;高钰人力一股,增加了七厘”。

五、员工忠诚:文化深厚的用人机制

由于身股不可世袭,票号为了打消顶身股者的后顾之忧,增加员工的忠诚度,在顶身股者身故后,会分发“故身股”慰藉其家属,可以再享受一定时期的分红。

票号身股制的有效实施,究其根源,中国传统儒家“仁、义、礼、智、信”的行事守则奠定了深厚的思想根基。诚实守信已经深入渗透在山西商人的思想中,从而潜移默化地转化为他们在经营活动中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伦理道德约束作用,所以违约的事件很少发生。并且,为了预防顶身股者的违约,规定顶身股只对在票号效力的员工适用,如果被票号开除,则顶身股也随之取消,由此也加大了票号员工违约跳槽到其他票号的机会成本。

综上所述,山西票号的激励机制是以股份制为组织形式,所有权经营权相互独立,以身股制为核心,以劳绩为取酬标准,以红利共享为长期激励方式,加之以“故身股”作为员工身故后的保障,同时用人奖惩并存,寓约束于激励之中。

这种全方位的激励机制保障了上到掌柜下至伙友日常生活衣食无忧,员工凭借其自身才干取得报酬,同时持股者到账期可以分享身股红利,更重要的是有效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大大发挥了员工的能动性,工作兢兢业业,不辞劳苦,出现了“以是经理伙友,莫不殚心竭力,视营业盛衰,为切己之利害”的局面,给票号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将山西票号的经营事业推向了顶峰。

山西票号所采取的以身股制度为主要形式的长期激励机制,对于处在发展和变革中的国有银行而言,珍视山西票号留下的这笔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以史为鉴,取其精华,建立健全长期股权激励机制,规范企业治理,就具有了弥足珍贵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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